问题 | 业主可以要求换物业公司吗 |
释义 | 业主能要求换物业,业主是有权利申请更换物业的。 不过必须要通过业主委员会作出判定才行,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来决定事项。先集合全部业主召开会议,再报告物业管理的相关情况,然后代表业主和选定的物业企业签订合同即可。 业主成立业委会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1、提申请。物业管理区域(小区或商业写字楼),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开发商或业主书面向所属居委会(法律规定是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提出,实际操作是向居委会提出)提出申请; 2、成立筹备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收到申请后,60日内帮助成立筹备组。筹备组在成立后的90日内,做好召开业主大会的工作; 3、召开业主大会。筹备组应自成立后的9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选举出业委会委员、表决通过议事规则等; 4、召开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委员会,选出业委会主任和副主任; 5、备案。进行备案,业委会成立完成。 综上所述,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它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条 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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