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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如何处理夫妻共同拥有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时夫妻共同拥有的知识产权,一般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双方共同创造的,属于共同所有;二是只有一方创造的,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给予辅助、支持等,双方可协商分配;三是只有一方创造的,离婚后另一方无权分享。在处理时,需依据《合同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等文件作为依据。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九条: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等价、诚信、公平原则。
    2.《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二十五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创作的作品,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合作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全体创作者共同享有。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享有专利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离婚时夫妻应当协商处理财产问题的,婚姻法院可以参照夫妻的意见进行调解或者判决。
    以上是本文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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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7: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