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同时又包括被收买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必须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一、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需要下列构成要件:犯罪客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公务活动与被收买儿童的人身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是如何构成的? 阻碍解救绑架儿童罪构成为主体为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客体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