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社保局如何进行赔偿? |
释义 |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其中前12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4项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法律分析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其他的项目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康复费用;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八)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十)丧葬补助金;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二)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十三)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四)停工留薪期的生活护理费; (十五)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五至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十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上述第(一)项至第(十二)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十三)项至第(十六)项,由用人单位支付。 至于社保部门需要赔偿多少需要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以及劳动者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的。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结语 工伤保险待遇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项目,而用人单位将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项目。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目的是为受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补偿和支持,确保他们的生活和康复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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