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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
释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租房子物业费的承担问题,如果在合同中约定的情形,按照约定来进行承担,对于未约定的情形,则由承租人进行承担。
    一、二手房买卖土地使用权由谁交
    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当中,一般由卖方来承担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要由房东来办理使用权的出让手续,并且按照国家的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关于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义务,合同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根据法律规定承担。但是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特别的约定,可以由买方来缴纳。办理土地证的时候,需要将这笔资金缴纳齐全,后期才能够办理房产证。对于商品房来说,开发商办理了各项开发的手续,也需要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然后按照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以及相关的税费。具体缴纳多少,要根据当地的国土局来确定。
    二、一方违约怎么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如果双方的合同中有约定,就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进行补充约定或者按实际情况造成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就必须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租房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租房子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房屋租赁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2、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
    3、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可能不愿意或者难以及时找到下一个房客,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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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