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问题没有合同,可用送货单、收据、结算单、发票来证明关系。法院会考虑交易方式和习惯来判定合同是否成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物品所有权转让给买受人并支付价款的合同。 法律分析 购买时缺乏合同的纠纷,一方可通过提供送货单、收据、结算单、发票等证据来证明销售买卖关系。法院通常会结合买卖双方的交易方式和惯例来判断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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