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机动车驾驶人死亡;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机动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 4、机动车驾驶人丧失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持有应该交验身体条件证明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8、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