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谈恋爱时的财产,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分割。谈恋爱时,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双方无需分割;财产被认定为共有财产的,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必须按照共有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对实物能进行分割的,应当对实物进行分割,实物无法分割的,可以对实物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分割所得的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