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数可以根据投资额来确定,持股比例可以根据每个人的能力和作用来确定。我们必须坚持公司必须有一个核心人物。贡献大的要多分,贡献少、能力差的要少分。首先是绝对控股。这是创始人持股超过15%的典型模式,即团队持股超过18%。在非持股模式下,典型的分配模式是创始人持股34%,而基本合伙人持股相对平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