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合同签订流程 |
释义 |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规定的集体合同签订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确定集体协商代表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确定1名首席代表。 2、进行集体协商 经集体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的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3、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审议通过 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员工出席,且须经出席的代表或员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4、首席代表签字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5、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6、向全体人员公布 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当自生效之日起以适当的形式向全体人员公布。 一、集体合同中的报酬可以包括哪些内容 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工资支付办法; 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4、工资调整办法; 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二、集体合同如何生效 集体合同的产生除要经过双方代表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首席代表签字程序以外,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 集体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在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日生效。报送单位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用人单位就异议事项经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的,应按照报送程序重新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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