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是怎样的 |
释义 | 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集体合同生效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集体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提前终止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集体合同具有竞业限制吗? 集体合同可以有竞业限制。集体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双方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二、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几年 集体合同的有效期为1至3年。 法律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三、销售员在试用期里被辞退如何维权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公司确实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 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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