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和房屋不能分别抵押。抵押土地时,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属物一并抵押;抵押房屋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也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抵押的,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按前款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四百一十六条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