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市身份证过期更换在哪里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一)因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变更的; (二)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的; (三)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 受理部门:符合上述第(一)项条件的,由户口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符合第(二)、(三)项条件的,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受理。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以及双休日首日:9:00-12:00、13:00-17:00。咨询电话:37690245或12345 一、网上预约点击打开网址,注册金盾网个人账户或直接登录后台,进行预约申请操作。 办理要求 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户口簿; 2.原居民身份证; 3.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对于16周岁及以上的广州市居民,2年内在广州市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相片回执。 收费标准:经国家财政部核准,居民身份证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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