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被人追尾了需要赔偿么 |
释义 | 车被别人追尾需要赔偿的。 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先由保险公司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赔偿不足的,再由肇事者进行赔偿。 1、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 2、因伤致残的,除了人身损害赔偿以外,还要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4、造成车辆损失的,还要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综上所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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