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监护人职责和权力 |
释义 | 安全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力有以下几个方面:1、正确安全组织工作;2、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到位;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6、工作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六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第六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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