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不能到税务局代开专用发票。1、不得向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个人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法律客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