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缴费卡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社保卡丢失首先要办理挂失,然后再补办社保卡即可。 当然,不同的城市,社保卡挂失与补办的办理手续、所需材料等是不同的,具体可以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社保卡相关业务指南。 社保卡丢失怎么办之补办: 1.社会保障卡如丢失、被盗或损坏,须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时到就近的各社保中心办理挂失、更换手续; 2.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原件 社保卡丢失后补办流程 书面挂失: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挂失。 补办新卡:补卡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办理时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填写《申请单》后,领取《领卡证明》。 领取新卡:在办理完补新卡手续15个工作日之后,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在单位缴费的员工:由企业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回执需按参保报表的顺序排列,附于参保报表后。如属补办卡的,填写《社会保障卡补办(挂失)申请表》到缴费所属征收窗口打印制证清单并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已开展网上申报参保的单位,可直接在网上申请制证,并打印制证清单,并将数码照相回执(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按“制卡清单”顺序排列,附于清单后,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征收部门指定制卡窗口,并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如还有疑问,可拨打12333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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