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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携带股东名册、营业执照以及受让人的身份信息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商登记后才能对抗第三人。但不是生效要件。质权则是登记之后才能设立。
    一、未办理工商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
    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生效。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是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一定要登记吗
    不是必须要登记的,可以选择不登记,但是不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受让人的条件有两个;
    一个是转让合同有效,另一个是让与人拥有相应的处分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登记,并非生效要件,但属于对抗要件。
    三、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呢?
    股权质押一般认定为登记生效,而非登记对抗,根据相关规定,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登记生效主义指将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要件,非经登记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登记对抗主义是指某些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不需办理登记,但一旦发生纠纷,动产取得人的所有权就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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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3: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