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民事诉讼能否公告送达 |
释义 | 1、可以。涉外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一审时采取公告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的,二审时可径行采取公告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文书,但人民法院能够采取公告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除外。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五条 一、法院公告在哪里查看 一般而言法院都会有公告栏,可以在公告栏中察看公告信息,地方的裁判文书网上也会登入公告信息。 2、公告需要登报,一般法院登报的报纸都是固定的,可以上网在该报纸网页版上搜索。 3、可以直接打电话询问法院的立案庭。 法院送达诉讼文书,若存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适用公告送达。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至第九十一条规定的送达方式,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二、法院会用手机短信发送庭审文件吗 法院一般不通过手机发送文件等信息。传票等法律文书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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