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个法院负责审理婚姻无效案件? |
释义 | 婚姻无效案件的管辖权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当事人已经约定了管辖权,则以约定为准;否则,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遵循约定或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一、婚姻无效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1、婚姻无效案件一般由被告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进行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或没有住所地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 2、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5、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 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6、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婚姻无效案件的管辖权由被告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决定,或者根据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来确定。对于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当事人已经约定了管辖地,则以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时,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准。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的履行地,那么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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