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害人如何寻求法律帮助? |
释义 | 被害人维权渠道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被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报案,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刑事判决不服可向检察院抗诉。刑事自诉案件可直接到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可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者可在一年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可在提起公诉时自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101条、229条。 法律分析 一、被害人维权渠道有哪些 1、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维权的渠道有以下几种: (1)、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 (2)、被害人主张民事赔偿的,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被害人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抗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二百二十九条 二、被害人怎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受害人亲属带上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证据资料等,直接到法院申请立案,提起刑事自诉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就可以了。 2、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如受害人及其亲属,未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在一年内另行带上相关资料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4、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自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拓展延伸 被害人维权:权益保护的法律途径 被害人维权是指当个人或组织遭受到侵害或损失时,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来保护自身的权益。在法律上,被害人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被害人可以向警方报案,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其次,被害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寻求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此外,被害人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律师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一些特定领域也设立了相关维权机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被害人可以向这些机构投诉并寻求支持。总之,被害人维权的法律途径多种多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结语 被害人维权的渠道多种多样,包括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通过不同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此外,被害人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投诉到相关维权机构等。维权途径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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