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劳教所已经于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被正式废除,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截止至2022年7月22日国家并没有出台劳教所恢复的相关政策。 劳教所(labour camp),亦称劳动教养所、劳动教养管理所。指对违犯法纪而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决定劳动教养,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处所和机关,是改造犯人、造就新人的特殊学校,也是特殊事业单位。它既不能与一般农场和工厂设在一起,也不能同劳动场所混合。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下属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管辖,人民检察院对其活动依法监督。2013年年底,北京市所有劳教所均已摘牌,所有劳教人员也均已被释放。 现状:截止2008年底,我国共有劳动教养管理所350个,收容26万名劳教人员,其中除犯有盗窃、诈骗、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人外,主要是有重复卖淫、嫖娼和重复吸毒等违法行为的人。中国劳教系统正在进行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跨世纪工程建设,计划在本世纪初将全国绝大部分劳教所建设成集校园式、花园式、军营式于一体的弃旧图新、培养人才的基地。 对下列人员不予收容: (一)不满十六周岁的少年; (二)精神病人、呆傻人、盲、聋、哑人、严重病患者(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三)怀孕或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四)丧失劳动能力者。 【法律依据】: 《少年管教所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未成年犯管教所是监狱的一种类型,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未满十八周岁的罪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接受教育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