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房产继承个税怎么收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4、契税 法定继承人 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 法定继承 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二、 继承或赠予房产出售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继承或赠予所得的房产出售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住房时个人所得税适用“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税率为20%,但二者的计算方式并不一样。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即假设 被继承人 或赠予人购入房产时所花费金额为100万,继承人或受赠人出售时的房产原值仍然为100万。 1、如继承后再出售,如果属于据实征收的,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房产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如受赠后再出售,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予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赠予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