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植物人鉴定法医标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植物人鉴定标准:诊断前,首先要明确有没有引起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的损伤或者疾病的病理基础。诊断标准如下:认识功能完全丧失,无意识活动,不能执行指令;保持自主呼吸和血压;有睡眠觉醒周期;不能理解和表达语言;能自动睁眼和在受到刺激下睁眼;可有无目的性的眼球跟踪运动。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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