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人如何办离婚手续 |
释义 | 一个人不能办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外地人在北京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外地人在北京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视情况而定: 1、如果离婚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北京的,双方可以共同到北京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离婚双方均为外地人,户籍不在北京的,则不能在北京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但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3、外地人能否可以在北京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要看在北京居住的时长。外地人在北京办理离婚时需要提供在北京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就可以在北京居住辖区法院办理起诉离婚手续。 一、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 二、办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总而言之,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一定要在法院登记地领证吗? 离婚登记不是一定要在登记地办理。 男女双方可以自行选择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还可以可以凭居住证异地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部宣布,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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