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公司以“继往病史”为由拒绝支付双目失明重疾险理赔,需要进行法律分析。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通常会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对于患有或者存在某些疾病的情况,保险公司会在合同中特别约定。如果在保险期间内出现了这些疾病的并发症或者病情加重,保险公司可能会以“继往病史”为由拒绝理赔。 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需要确认保险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的特别约定。其次,需要确认保险公司是否在申请理赔前已经了解到被保险人的病史情况。最后,需要确定保险公司是否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对于继往病史的理赔标准。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认真核对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险标的的情况和有关资料。 《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事实和资料作出核实。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索赔请求作出核定并支付保险金。 《保险法》第六十六条 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被保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