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车牌上路扣12分,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9分,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无牌照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这里面要区分三种情况: 1、当无号牌车发生事故时,如果无号牌车辆车主只有车辆无号牌这一违章行为时且对方车辆有违章行为且造成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对方车辆因负主要责任; 2、当无号牌车发生事故时,如果另一车辆无发生违章行为,那主要责任为无牌车辆车主负责; 3、当无号牌车发生事故时,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的情形具体如下: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综上所述,各地无牌驾驶电动车处罚标准大不相同。电动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40公斤以下且有脚踏装置,则不需要任何驾驶证即可正常上路行驶,该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二轮电动车超标,则需要E或F类驾驶证,即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的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