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没有车牌号需要在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去缴纳罚款。驾驶的车辆无车牌号,一般会被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扣留车辆直到当事人提供相关的合法证明为止。另外,逾期缴纳罚款会产生每日3%的滞纳金,加处的滞纳金不得超过本金。 缴纳罚款的方式如下: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费的pos机即可。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