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管制的期限按对规定一般时间是在3个月以上2年以下;如果犯罪人出现数罪并罚的时候,管制的期限最高不可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一般是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进行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关押的,关押1天一般折抵刑期2天。之所以有关押1天折抵刑期2天的规定,主要是因为人民法院在判决或者裁决之前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关押的手法已经属于剥夺其自由的行为,而管制一般只是限制犯罪人的自由。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的期限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的过失犯罪、渎职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等罪名,多适用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