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注册分公司的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4、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 5、总公司企业数字证书,法人数字证书,公章; 6、分公司负责人数字证书; 7、若总公司是异地企业;(现场预约无需数字证书) (二)注册分公司的流程: 1、核准公司名称; 2、制定公司章程; 3、会计事务所验资;(若有所需) 4、提供工商局所需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相对于总公司而言,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相当于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分公司的负责人则相当于部门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