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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地成立分公司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员工的劳动合同应当与总公司签订,分公司是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资格的,所以不能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受影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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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1: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