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东莞参保市民便可申请生育保险报销。顺产(自然分娩)2500元、难产(侧切)3000元、剖腹产4300元。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500元。(一)产前检查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1050元。(二)分娩住院1、市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3800元;2、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4800元。具体请咨询社保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三条 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