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四川成都房产证土地证合一可以怎么办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并后的办理流程以及房产证的办理流程。合并后需要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和原土地使用证。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土地证书遗失或损毁需向原发证机关备案并申请补发新证。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房产证的 法律分析 一、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并后如何办理 1. 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和原土地使用证的提交,以实现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合并。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二、房产证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地产证和土地证是两个不同的证书,但它们之间有联系。在成都地区,如果需要将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一,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土地权属转移申请书:申请人需要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提交一份土地权属转移申请书,申请将土地权属从一人转移到另一人名下。 2. 房屋权属转移申请书:申请人需要向当地房产部门提交一份房屋权属转移申请书,申请将房屋权属从一人转移到另一人名下。 3. 土地证书:申请人需要提供土地证书,证明该土地的权利属归属于申请人。 4. 房产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房产证,证明该房屋的权利属归属于申请人。 5. 契证:申请人需要提供契证,证明土地和房屋的权属转移符合法律规定。 6.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和房产部门的要求,申请人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土地评估报告、房屋评估报告等。 7. 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需要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缴纳相关的申请费用。 8. 签署相关协议:申请人需要与当地相关部门签署相关的协议,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的真实性、合法性。 9. 上缴相关部门:申请人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合一后的房地产证和土地证。 结语 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并后如何办理?根据上述内容,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并后需要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和原土地使用证,以实现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合并。此外,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如果土地证书遗失或损毁,土地权利人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并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房产证办理流程包括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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