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的居住权有多久 |
释义 | 房子居住权期限根据约定确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居住权房是否能出租 居住权房不能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应当消灭居住权。消除居住权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的房屋,以满足居住需要。 二、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女方能否居住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如果女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女方可以居住。如存在其它特殊情形,女方是否可以居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判断。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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