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既往精神疾病史是否会影响重疾险理赔额度?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保险理赔额度的确定是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的。既往精神疾病史是否会影响重疾险理赔额度要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对于保险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而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如实告知与本保险计划有关的重要事项,如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于保险人已经承保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金给付数额进行相应的调整。” 综上所述,既往精神疾病史如果是被保险人所知,却没有如实告知保险人,那么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对理赔金额进行调整。如果被保险人已经如实告知且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既往精神疾病史不应影响重疾险理赔额度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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