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是否需要赡养父母? |
释义 | 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和外孙子女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构成无因管理,否则不构成无因管理。同时,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还需要具备赡养的能力。赡养义务的来源依据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而外孙对外婆的赡养义务是第二顺位,只有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外孙对外婆才具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分析 父母已经去世或因无力抚养,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才需要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换句话说,如果子女仍在世且能够抚养自己,那么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就不需要承担这些义务。此外,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还需要具备赡养的能力。 一、祖父母一定管理养孙子女吗 祖父母抚养孙子不一定构成无因管理,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就认定构成无因管理,反之不构成无因管理: 1.祖父母实施了替子女照顾子女的行为。 2.祖父母对于照顾孙子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也就是说需要孙子的父母有一方健在且有抚养能,祖父母抚养孙子才会构成无因管理。 二、外孙对外婆是否具有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的来源依据如下: 首先,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其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再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因此,外孙对外婆的赡养义务是第二顺位,只有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外孙对外婆才具有赡养的义务。 拓展延伸 孙子女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吗?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结语 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不一定构成无因管理,但需要具备赡养的能力。而外孙对外婆的赡养义务是第二顺位,只有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外孙对外婆才具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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