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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营业执照被吊销还可以运营吗
释义
    

法律主观:
    


    1、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 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 没收财产 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 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 营业执照 ,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为或不作为。 3、丧失了最后救济权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 清算 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 《 民法典 》第六十九条【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 法规 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 ;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客观: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1、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的,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的行为;2、无须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事业却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3、已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的批准文件,但是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4、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已届满之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而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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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7: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