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贫困县并没有高考加分政策,而是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主要内容是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计划的资格: 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2、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3、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各有不同,上述条件或有出入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询当地教育部门。 法律依据: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此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