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南京港澳通行证在南京市公安局各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 办理港澳通行证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可以在异地办理,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照片和居住证。外地户口在北京办理港澳通行证需满足条件,如连续缴纳社保满五年或持有效暂住证。购房条件也需根据是否为本地人确定,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三年。 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注意事项: 1、江苏省外户籍居民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不包括现役军人)。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况,请事先与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咨询后办理。 2、持有在南京市申领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南京市居民,再次申请个人旅游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需持证人写委托书,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对于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通过户口簿来证明监护关系的,仍需提交户口簿原件。若父母与子女监护关系在户口簿上不明确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户口尚在迁移之中(含外地迁入、市内迁移)的,应先办理落户手续,再申请港澳通行证。 综上所述,港澳通行证可以在异地办理,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居住证等到当地出入境部门办理。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化,请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