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产、经营纳税人需在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所有账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个人有限企业也需遵守此规定并做账。需要做账。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后15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户。因此,一人有限企业也需做账。《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 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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