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体制,将该项职能由商务部门划转至农业部门。调整后,生猪养殖到屠宰将由农业部门全程管理,由此简化监管环节,提高市场监管能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