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济南公积金贷款把你流程是贷款受理,做出初审意见,进行申贷登记后由审核人员审查,受委托银行贷款审查人员结合贷款申请资料,根据申贷条件、申贷资格、还贷能力、个人信用及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审批通过后,办理贷款后续手续。 一、济南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贷款受理,做出初审意见,进行申贷登记后由审核人员审查。 2.贷款审查,受委托银行贷款审查人员结合贷款申请资料,根据申贷条件、申贷资格、还贷能力、个人信用及初审意见进行复核。 3.贷款批准,审批通过后,办理贷款后续手续。 二、济南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7、法律、法规、规章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济南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3.婚姻状况证明 4.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 5.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或收据 6.贷款还款卡(1类卡) 7.个人信用报告 四、济南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