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要承担以下不利后果: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的合同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其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他民事责任。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然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6、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