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出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患者应当提供的资料 (1)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2、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三、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如何收取 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收取鉴定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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