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失业保险的领取要满足什么手续 |
释义 | 成都失业保险的领取步骤如下: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需前往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在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需在7日内前往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处将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需及时将通知书送达失业人员本人;失业人员在单位与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需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 法律分析 成都失业保险的领取步骤如下: 1. 在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需前往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2. 在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需在7日内前往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 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处将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需及时将通知书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 失业人员在单位与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需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 失业人员还需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所需要的材料 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 4.失业人员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不足2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累计缴费满20年或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0个月。 另外,《失业保险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即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因此,如果您在成都失业,您可以前往当地社保部门或就业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结语 成都失业保险的领取步骤如下: 1. 在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需前往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2. 在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需在7日内前往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 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处将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需及时将通知书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 失业人员在单位与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需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 失业人员还需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所需要的材料 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 4.失业人员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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