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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信访不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释义
    信访不受理的情况:未经省级信访机构受理的事项、重复提出同一诉求的事项、对复查意见不服且在复查期限内的事项、未向复查机构申请复查的事项、应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已经复核或备案的事项。
    法律分析
    信访不受理的情况:
    (一)应当但未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及其所属部门受理办理的信访事项。
    (二)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来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或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诉求的信访事项。
    (三)来访人对信访处理复查意见不服,复查复核机构已经受理且正在复查(复核)期限内的事项。
    (四)来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又在复查复核期限内,且未到规定的复查复核机构申请复查复核的事项。
    (五)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或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六)已经省人民政府复查复核机构复查复核、审核认定办结或已经终结备案并录入全国信访系统的信访事项。
    拓展延伸
    常见的信访不受理情况及应对措施
    常见的信访不受理情况包括:1.信访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2.信访事项不属于受理范围;3.信访事项已经得到解决或正在处理中;4.信访人身份不明确或不符合规定;5.信访事项涉及隐私保护等。针对这些情况,应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1.提醒信访人补充完善材料;2.准确告知信访人受理范围;3.向信访人说明已有处理进展;4.要求信访人提供身份证明;5.保护信访人隐私信息。为确保公正、高效的信访工作,相关部门应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与协调,努力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结语
    信访不受理,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补充材料、明确受理范围、告知处理进展、要求身份证明、保护隐私信息等。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养,与信访人沟通与协调,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十二条 调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
    对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后按程序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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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8: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