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细则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经过审查、审理作出驳回裁定、不予再审或再审判决、裁定等结论性文书的案件是程序穷尽可终结的案件。 经法院审查做出驳回裁定、不予再审或再审判决、裁定等结论性文书的案件是本辖区内程序穷尽可终结的案件。 当事人接受了帮扶、救助或者达成和解,写了息诉罢访保证或者签了协议等案件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终结的案件。 法律依据: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 第二条 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是指一件案件诉讼程序穷尽或者当事人写了息诉保证后仍坚持上访,人民法院不再对该案件进行受理审查,但可以在案外进行释明、教育、帮扶,直至确定稳控主体的一项非诉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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