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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让与的定义以及特征是什么
释义
    本文介绍了债权让与的特点,包括非要式性、无因性和处分行为。债权人与第三人只要就债权让与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或登记手续的情况外,债权让与合同无需采取特定的形式。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旨在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同时,债权让与属于处分行为,要求让与人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法律分析
    一、债权让与的特点是非要式性
    债权人与第三人只要就债权让与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或登记手续的情况外,债权让与合同无需采取特定的形式。而且,债权让与合同的成立与书面形式并无直接关系,因此即使书面形式未被采用,债权让与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二.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
    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三.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
    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结语
    债权让与的特点是非要式性,无因性和处分行为。债权人与第三人只要就债权让与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或登记手续的情况外,债权让与合同无需采取特定的形式。而且,债权让与合同的成立与书面形式并无直接关系,因此即使书面形式未被采用,债权让与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01-08)\t第七条\t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12-29)\t第四百二十八条\t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后,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04-02)\t第四百二十六条\t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后,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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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