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标评审标准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商标争议案件时适用,而商标审查标准是商标局在审查商标注册中适用的。两者区别的主要原因在于:注商标审查是以审查员个人负责和集体会审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而商标评审实行合议制度,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次,两者面对的情况不同。通常情况下,在商标评审时,当事人能提供更多、更详尽的资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