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三者责任险的赔款计算方法分两类: 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 赔款=赔偿限额 x(1-免赔率) 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 x(1-免赔率)对第三者责任险赔款进行计算时,被保险人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赔款计算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据此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2、对于不属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赔偿项目但被保险人己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费用保险人不予承担。 3、法院判决被保险人应赔偿第三者的金额,如精神损失赔偿费等保险人不予承担。 4、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